增值税核定征收

更新时间: 2024.11.24 21:34 阅读:

导读:土地增值税就是转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依法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这个税费是有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计算方法和征收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

第一步: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计算土地增值税,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

第一种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

第二种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

以一套2年前购入价300万元、卖出时房管局的评估价为350万元的物业为例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如按照无购房发票的情况交易的话,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的3%,则为10.5万元.如果按照有购房发票的按累进制征收的话,增值了50万元,税率为30%,减合理费用后,约15万元.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计算方法就先介绍到这,关于这个内容,大家了解的怎么样了呢?计算方法是成交价*征收率,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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