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日常工作中,混合销售行为不在少数。我们知道,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对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交纳依据是:如果企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按照销售服务
2024.11.2201
问题:我们在外地新办分公司的时候,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有一项填写内容为“核算方式”。内容共有两个选项,分别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我们应该选哪一项?
答复:若是你们分公司单独会计核算、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而且也配置了财务人员等,应选择“独立核算”。
若是你们分公司仅仅是一个办事处性质、不单独做账开票、单据全部拿到总公司来会计核算,则选择“非独立核算”。
02
问题:“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要独立纳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纳税,这样简单的理解是否对?
答复:不对。分支机构采用“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的理解是:分支机构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
03
问题:我们分公司的增值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
答复: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
海口红日东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集团总部办公室设立在海口,主营税务咨询管理等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全岛各市县。合作客户超过10000+家企业客户,好评率达98%。是一家专业财税团队企业,并立志打造出海南最具影响力财税服务!
企业宗旨及业务范围
“一心为企,一心服务”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诠释,集中体现了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行为的价值取向,细节决定成败。
一心服务创造市场,红日东升竭诚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视客户服务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公司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用专业的知识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消费,赢得市场,创造价值。
来源:海南税务局
声明:本平台仅供学习交流,如有误写或侵权,请联系小编修改或删减。
在日常工作中,混合销售行为不在少数。我们知道,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对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交纳依据是:如果企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按照销售服务
2024.11.22某大型商场对部分商品采取“联营扣点”营运模式,即供应商提供商品,商品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商品销售价格由供应商确定,商品销售的款项由商场统一收银。商场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提成,提成比例为26%。举例:当月
2024.11.22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分公司是属于增值税政策中的固定业户,所以应该向分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由于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在
2024.11.22建筑行业纳税申报不要慌,小编整理了建筑业增值税及案例解析,帮你度过工作难关!一、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和适用税率二、建筑业营改增:计税方法三、建筑业营改增:服务范围四、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五、
2024.11.21一、总分机枸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主要内容如下:1. 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