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五流合一

更新时间: 2024.09.18 07:27 阅读:

目前税务机构判定交易是否真实的最主要依据是什么?

记住四个字:“五流合一”

具体是哪五流呢?

合同流、票据流、信息流、

资金流、运输流。

首先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约定了合作双方的交易机制和盈利模式,所以要保证合同的真实性;有的老板会把合同和票据搞混,误以为合同就属于票据,这是认知上的缺陷。票据就是你们在交易过程中,所开具或收取的业务凭证,能给会计作为核算的原始依据,审计机关、税务机关在检查你企业财务报表的时候,要核对你每一笔业务产生是否有相关的证明,比如发票。

那跟发票紧密相关的是什么?当然就是资金。钱一出去,票就开到;而不是票来了我钱才打。这个问题呢,我之前也谈过,注意很多老板或者企业会计会认为,你这个开票就等于是收款了,那你可能就要吃大亏了。所以这个资金流,是发票流的“骨相”。

以前我们常听到的是“三流合一”,即满足货物流、资金资金和发票流三种。现在是金税工程全面升级的阶段,后面“五流合一”就把合同流和信息流加进来。怎么理解这个信息流?就是货物在运起和确认送达时候,实时采集你的辆运输轨迹的动态信息,比如你驾驶员的地理位置,经过哪些地方,在什么时候进行交易和结算这些动态化环节。

前面提到货物流跟这个信息流有什么关系呢?货物流,有的也叫运输流,就是你的货物或者服务进行了流通,你的产品从生产的地方送到消费者手上,这中间是不是需要时间?那这个时间里你产生的运输、保管、搬运、流动加工等等,在现在网络时代就表现为线上商品的交易和信息流转,在税务上也表现为“进项”和“销项”两个类别。

有老板拍着胸脯跟我说:我企业五流合一,税务肯定就不会来查了。这可不一定,两个方面分析:

首先,只有是真实的业务才没风险,并不是说有一项业务,现在有了发票,付了资金,也有书面的合同,物流也还有运费发票,什么我都有了就是真实了,就没有风险了,这个是不对的。如果你这笔业务不是真实业务员,而是搞假的发票,搞假的资料,只要作假就有风险。当你没有这笔真实的业务时,你公司里里外外还有其他东西的配套就无法匹配起来。

第二呢,建议结合优惠政策给公司做一些规划。企业老板,一定要认真的去思考自己公司的业务,业务的实质是什么,我们可以做出哪些改变,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和一些政府的优惠政策,这些东西都能享受了,即使有时候五流合不了一,比如说就没有签合同,也是没有问题的。

做任何业务都一定要签个合同,我发现实际业务中居然还有一些公司,真业务都没有合同,什么老朋友不需要这些书面的东西等等;而假业务却把合同搞得好好的,整整齐齐的,所以不能仅仅靠书面资料。表面上资料就证明没问题了,但是这个业务是不是符合你们公司经营的实际,这才是关键的关键。

可见,“五流”是紧密相连的,共处于一个有机整体中。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双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防止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产生。查不查你,系统有风险提示,但我觉得老板更担心的是,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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