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特许权使用费是否扣缴增值税
由于国际贸易往来频繁,我们经常遇到需要支付给境外公司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例如支付的专利费、商标使用权费用、许可费用、著作权、版权等,那么境内公司支付出去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需要并入关税完税价格缴纳关税呢
2024.11.22问:我公司是建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企业购
买一套管理软件,每年需要单独向境外支付软件维护费,请问支
付境外的软件维护费如何扣缴增值税?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
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
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
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
内。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 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注:2019 年 4 月 1
日之后调整为 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
(注:2019 年 4 月 1 日之后调整为 13%) 。第二十条规定,境外
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
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
款÷(1+税率)×税率。因此,你公司每年向境外支付的软件服务费
应按 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扣缴的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
016]22 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
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简易计税”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
值税” 、 “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第一条第(十)
项规定,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
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所
以,你公司支付境外软件服务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贷记“银
行存款”“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缴纳代扣的增值税时:借记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
由于国际贸易往来频繁,我们经常遇到需要支付给境外公司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例如支付的专利费、商标使用权费用、许可费用、著作权、版权等,那么境内公司支付出去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需要并入关税完税价格缴纳关税呢
2024.11.22个人提供劳务的收入要依法缴纳增值税,个人发生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2024.11.22案例:A公司为一家技术开发公司,B公司委托A公司开发一个系统,开发完成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若著作权归B公司所有,A公司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若著作权归A公司所有,A公司是否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024.11.22一、纳税人发生除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和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应税行为外的跨境应税行为,必须签订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书面合同。否则,不予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