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09.18 07:29 阅读:

我们以案例形式讨论,假设当期缴纳增值税,当期不一定缴纳附加税哦。

税务政策

餐饮企业增值税(图1)

餐饮案例

北京梁小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15%,2022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我们来分析:

1)2022年5月征期申报4月增值税后,梁小公司满足条件申请留抵退税,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账上还有20万期末留抵税额。

2)2022年6月征期申报5月增值税时,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元。

会计处理:2022年5月20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73,444.3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

申报表:2022年5月税款所属期,6月征期时填报如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应当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进行税额转出的一项。

餐饮企业增值税(图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餐饮企业增值税(图3)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573,444.39

3)2022年7月征期申报6月增值税时,销项18万,上期留抵税额20万,本期还有2万(20-18)期末留抵税额,附加税费依旧不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餐饮企业增值税(图4)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73,444.39。

4)2022年8月征期申报7月增值税时,上期留抵税额2万,销项19万,进项10万。

应交增值税=19-10-2=7万

加计抵减金额为10×15%=1.5万,实际缴纳增值税=7-1.5万=5.5万,但不是按5.5万计算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0

贷:银行存款 55000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15% 15000

因为留抵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退税之后,用于抵扣以后期间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减少,这样加大了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从而多交一部分附加税费,不符合政策,所以需要扣除因退还留抵税额而增加的附加税费基数。

本例中退还留抵退税 573,444.39元,以后附加税费基数要先扣除573,444.39元,通俗说扣完573,444.39后再缴纳附加税费。

本例中附加税费计税基数55000-55000=0,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且还有518444.39(即573444.39-55000)元没扣除完,待以后继续扣除,直至为零。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餐饮企业增值税(图5)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18,444.39。

小结:当期缴纳增值税,可能因前期有留抵税额,当期不需要缴纳和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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