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合并申报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2024.11.08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日前,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材料报送,节省报送时间,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正式上线,大大增加了纳税便利度。
2024.11.08.下面我们进入正题。这里列举下全文讲解的两种情况1、开票低于30万,专票开有1%和3%,普票开有免税、1%、3%2、开票高于30万,专票开有1%和3%,普票开有免税、1%、3%第一种、开票低于30万数
2024.11.08总算有人把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说明白了,收好财务会计都知道这月是大征期,首先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下不要忘记了最后纳税申报工作截止是在本月17号!本月的报税工作比较繁琐。首先是小规模第二季度
2024.11.0801#取得通行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数电专票)对不起,到目前为止没见过通行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数电专票),可能有,但是我没见过。如果有,那么自然是勾选抵扣,涉及附表二的第1、2、35行。税税念公司车辆2
2024.11.08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