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增值税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18 22:15 阅读:
广州开增值税发票(图1)

2022年10月26日广州税务稽查局对广州某金银公司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都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范围。

广州开增值税发票(图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追查该企业在2016-2018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公司的处罚:50万

开具发票份数

7960

不含税金额

7,408,012,368.10

增值税额

1,232,028,241.08

价税合计

8,640,040,609.18

罚款金额

500,000.00

广州开增值税发票(图3)

为他人虚开发票如何处罚:罚金:2-50万或没收违法所得;量刑:最高无期)

1、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发票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50万以下罚金;

3、虚开开票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备注:以下、以上包括当前档的,如3年以下那最多是3年,2万以上到20万下就是最低2万最高20万罚金。

该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1.23202824108亿元,金额属于巨大情形,因此是按最大处罚50万元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那为什么该通知中没有对相关负责人及单位进行处罚呢?依据“首违不罚”的规定,没有对该公司做出刑事处罚,该公司的首违不罚违反的是“首违不罚”的规定的10种情况的第4、5条规定,属于未按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具发票并报送数据。

广州开增值税发票(图4)

至于该公司虚开86亿多发票,其中缴纳增值税有1.23亿多,同样也缴纳了附加税、所得税。业务是虚假的情况下,缴纳的税款是否可退?答案是不可以。

因为:

首先,虚开发票是一个违规行为。

其次,因为违规自然就没有申请退的权利。

再则,虚开是一个严重扰乱社会经营环境规则的行为。

所以:虚开发票,除了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外,所缴纳的税款是不能退的,同时还会涉及刑事处罚。

特别注意:虚开发票是涉及的开票方、接受方都是需要被处罚的,缴纳的税款是不能退的,涉及多方的,各方都会受到牵连被处罚。所以虚开发票的处罚力度非常大,风险很大。

广州开增值税发票(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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