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增值税分录

更新时间: 2024.10.04 11:52 阅读: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需要设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10个明细科目。单单就这么多明细科目,就让我们很多财务新人头晕眼花。而我们会计还要完成这些科目的记录与结转。结转分录并不是一成不变,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要求,便于日后对增值税统计与账务处理方便而设置结转分录。

一、增值税结转的意义

(1)为什么我们结转增值税科目这么复杂

账务处理的理论与实践是不同的,很多理论上正确的,由于实践中统计方便的原因而不能采用。比如:理论上明明既可以用红字(负数),也可以做反向分录。但实操时,为什么有些分录只能进行红字(负数)。这就牵扯到了科目贷(借)方发生额的作用。很多科目贷(借)方发生额有着独特的统计意义,所以不能随意反向分录与结转。随意结转虽然最终结果一样,但借贷方向的发生额不同了,导致科目发生额失去了其本该有的统计意义。了解了明细科目借贷方向发生额的统计意义,接下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也就迎刃而解了。

(2)增值税明细科目的统计意义

a.“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用来统计,企业在没有政策性优惠的情况下,应交的增值税额度。一般结转时,需要把当期进项销项相抵后的余额转入该科目。

b.“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用来统计政策优惠后实缴的增值税额。但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后期退款时已不在增值税科目核算,而是单独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不再此统计中。

c.“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已交税金”借方发生额是核算本期应交且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如当期多缴纳增值税税款时,一般进行红字冲减,保证其借方余额真实反映实缴缴纳的费用。

d.“转出多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本身其借方发生额代表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但实务中,直接在“已交税金”结算,此科几乎不会用到。

e.销项税、进项税、其他明细科目:如销项税、进项税、减免税款等科目发生额都有一定的统计意义,但由于无其他科目结转到这些科目,所以做账时只需要注意错账修改时尽量使用红字冲销即可。

二、常用的增值税结转分录

1.进项税额大于销售税额时(留抵退税被批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销项的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留抵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PS: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前,当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可以不做增值税结平分录。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无论进项多还是销项多都需要结平分录。过多进项税额未转出,税务部门会通知企业做留抵退税。(注:很多企业对留抵退税很谨慎,因为留抵退税意味着税务部门对公司账的严要求。小编在这里想提醒各位会计,留抵退税前一定要评估下自己公司的账经得起考验吗?)

案例1:2022年11月份,甲公司期初进项税额10万,当月开出增值税发票数额11万,获得进项税3万。甲公司月底增值税结转分录为:

留抵退税批准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收到留抵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

2.当月销项税大于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进项转出-进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当销项税额(包括进项转出)大于进项税额时,表明当期应当缴纳增值税。之所以要采用“转出未交增值税”三级科目来汇总,是为了方便企业统计每月的增值税实际发生额。采用上面的分录,“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即为当期企业该月的增值税的发生额。

注:增值税发生额不等同于实际缴纳额,实际缴纳额还会受到加计抵减、政策性减税等的影响。

三、加计扣除与减免税款的结平

1.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加计抵扣

重点纾困企业10%的进项税加计抵扣,只有在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才可以抵扣。税务部门给出分录为直接操作“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会计实操工程中,要注意,不能等“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已经结转完后,在去对“未交增值税”进行转出。这样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就不能反映,当月实缴增值税的额度,需要“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的同时,进行加计抵扣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这样,能够保证,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额仍然是本企业当月增值税的实缴发生额。

四、已交税金与预缴税金的结平

当期增值税结平前需要缴纳并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记入“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需要预缴增值税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出租固定资产等在收到预收款项时还不能确认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额度,所以现行按一定比例预缴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1.当期结平增值税前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多交增值税需要退回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红字负数)

借:银行存款

PS:其实按照财政部最初的规定,当期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银行存款。这样结转来核算。但在实务中,这么核算即不方便,也不便于日后对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与实缴增值税的统计,所以几乎没有会计这么做。这样也让“转出多交增值税”成为了一个摆设科目,实务中基本用不到。

3.月底结转(实际上交税款时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PS:已交税金在上交税款时进行结转与直接结转“未交增值税”在实务操作中都是可行的,对日后的发生额统计都不会产生影响。

4.预缴增值税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预缴增值税使用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PS:目的与已交增值税一样,避免应影响未交增值税的发生额,而让当期实缴增值税额出现偏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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