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先征后退

更新时间: 2024.09.20 06:14 阅读:

老黎说税:2023年第70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近年来,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政策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有些财税人员把握政策不够全面,容易造成涉税风险。今天围绕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部分,结合多年来下发的文件,主要说说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政策的变化,如有遗漏或者其他情况,请在文后补充。

一、营改增期间即征即退内容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包括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财税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主要内容

1.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2.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黄金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参见《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明电[2002]47号印发)。(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8号)。

3.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煤层气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

4.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体征收办法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46号印发)。(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

5.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销售综合利用资源产品和劳务包括共、伴生矿产资源,废渣、废水(液)、废气,再生资源,农林剩余物及其他和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五部分。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等费用),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不包括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在内)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培训费等费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553号)。

7.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3%(2018年4月30日前为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8.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见《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1号)。

10.自2014年3月1日起,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羥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简称2类油品),且使用2类油品生产特定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各类产品总量的50%(含)以上的企业,其外购2类油品的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予以退还。予以退还的增值税额=已缴纳消费税的2类油品数量乘以2类油品消费税单位税额乘以17%(2019年4月1日后为13%)。(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羥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改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

11.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12.自2019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纳税人利用磷石膏生产水泥、水泥熟料,继续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印发)2.2“废渣”项目执行。3.12“废玻璃”项目退税比例调整为70%。(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和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x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以上内容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低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合》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

13.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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