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属于

更新时间: 2024.11.22 22: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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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听说过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但是大家听说过“土地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取得的增值额一次性征收的税种,属于资源税的一种特殊形式。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所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我国境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超率累进税率,共有四级,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 为60%: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以下两种情形可以免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

好啦,这就是今天农普普的土地法的相关科普啦!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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