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收入

更新时间: 2024.11.22 17:11 阅读:

一、范围不同

1、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

免税收入属于上述范围,只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如: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在2020年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不征税:不征税收入不在上述应税范围之内,不属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如:收到的保险赔偿款不征收增值税。

二、进项税额抵扣规则不同

1、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用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2、不征税:增值税的相关文件中并没有对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做出不得抵扣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三、发票开具不同

1、免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2、不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规定,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支持16类不征税收入(如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建筑服务预收款等)开具不征税发票,其他不征税收入只需要开具收据即可。

四、申报填写不同

1、免税:免税收入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反映到报表中免税对应的栏次,如:一般纳税人的免税收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18栏次或19栏次,同时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第8行,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收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9行。

2、不征税: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体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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