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报表

更新时间: 2024.11.16 21:55 阅读: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应如何开票及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呢?

对此,我们列举了几种常见开票情形及销售额计算方式,一起来学习了解下吧!

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方式梳理

情形一:开具1%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情形二: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情形三:今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前,已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或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情形四:公告发布后,则普通发票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常见情形:开具1%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2、需纠正的错误开票行为: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收回发票,并在当月作废或者隔月红冲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填报说明

1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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