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增值税发票

更新时间: 2024.11.22 02:17 阅读:

虚开发票指不按事实开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人或单位为了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在2018年01月01日至2019年08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35份,金额2329.97万元,税额369.89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5份的行政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收到销售方虚开的发票,从而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如果是公司让别人虚开的,那没的说,这是税收违法行为。可如果公司不知道这是虚开的发票,而是善意受让,这时候公司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公司如果是善意取得了虚开的发票,应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积极和销售方联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2、如果无法重新取得发票,整理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明支出真实性的材料,争取所得税方面的税前扣除。

3、积极调整账务,合理合法抵扣或扣除;需要补缴税款的,积极补缴。

4、公司如果有损失的,可以向销售方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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