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票

更新时间: 2024.09.17 23:37 阅读:
,。2023年第238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增值税普通发票涉税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一般性地区新登记企业的增长速度激增。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利用政策盲区和监管漏洞,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也呈现大幅增加趋势,对税收管理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视角,归纳和分析了各环节的风险类型和虚开轨迹,积极寻求应对策略与防范措施,对构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全流程风险快速监管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表现形式

梳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各环节风险点,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十种风险类型。

(一)领用环节恶意套取行为突出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环节虚开行为呈现出“短平快”的特点。

1.“金蝉脱壳、开完就跑”型风险。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税务人员无法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实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信息审查和核实。同时,由于尚未实现与工商、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很难实现对企业登记信息和风险信息的有效筛查,这为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资料注册税务登记,套领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法虚开后逃逸提供了可乘之机。

2.“狐假虎威、移花接木”型风险。利用行业优势、挂靠大公司或编造假合同假协议等手段,虚假做大收入金额,达到领取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目的。商贸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其他建筑企业、图书经销企业、养殖种植企业等短期内出现客户数量急剧增多、客户名称变动异常明显,极有可能是套领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集中虚开的信号。

3.“虚张声势、蒙混过关”型风险。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高、中、低风险分类管理,但无法针对之前不存在违法记录的纳税人进行有效识别,缺乏对其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和开具进行阻断限制的有效手段。为了获取高限额开票资格,此类纳税人往往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编造虚假生产经营能力、肆意放大销售数据等方式渲染表象欺骗税务机关。

(二)开具环节暴力虚开特征突出

暴力虚开案件具有犯罪链条长、团伙成员多、作案手段隐蔽等特点。

1.“张冠李戴”,品名不一型风险。有些商贸企业进销货物品名不一,开票时不按照规定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比如,某籽棉经销企业为了达到无加工设备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目的,选择税收分类编码相近的“皮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非法牟利。

2.“偷梁换柱”,票货分离型风险。实际购货方不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销货方对实际购货方应开具却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而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给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第三方,销货方额外收取开票手续费、而受票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成本费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3.“以假乱真”,购销背离型风险。商贸企业有进无销、有销无进或改变进销数量,进量小销量大、销量小进量大,生产企业购进材料与销售产品在种类、能耗上不匹配,往往存在虚开情形。比如,某商贸企业进项增值税普通发票显示购进商品是钢材,销项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商品却为煤炭,就是典型的虚开行为。

4.“无中生有”,凭空臆造型风险。有的企业无真实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购销业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凭空虚开;有的企业长期零申报或负申报,平时没有资金收支、不发生业务,某一时间销售收入和开票量激增,就可能会有虚开风险。

5.“扯皮作旗”,伪造信息型风险。有的企业虚假登记、地址和电话信息,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财务人员重复任职,多家企业聘用同一人员或同一记账公司担任办税人员、会计人员以相互串通;有的一址多户、一人多证,买壳借壳,任意填写品名,枉顾购销逻辑。

(三)纳税申报环节数据异常风险突出

纳税申报是税款征收的根本环节,异常申报造成纳税人之间不公平竞争和国家税款流失。

1.“洞若观火”,开票后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在“放管服”形势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呈现出团伙性、科技化、专业化等特征,不法纳税人熟悉税务系统监控规则和预警流程,对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也有深入的研究,他们经常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善于掩盖作案迹象,给税务机关校验和监控带来困难。

2.“明火执仗”,强行虚假抵扣异常申报。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免税农产品销售或收购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不享受核定扣除而故意强行填写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汇总表而虚假抵扣;有的企业明目张胆大量虚列交易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会务费、办公费、服务费、运输费等费用,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多扣除成本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涉税风险分析

加强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管理,能够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政策体系缺少顶层设计

我国尚未形成系统的增值税政策体系,存在以下难点:

1.增值税链条不完整。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和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纳税人申报时不得抵扣进项税、农产品收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等凭票定率扣除的方式,增加了日常管理难度。

2.管理文件碎片化。现行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以及与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多,存在碎片化现象,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和程序约束性,规定的监控管理措施并未嵌入到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税控系统中。

3.部分政策规定与实践脱节。“放管服”形势下,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模式变为事前按需供票、事后发现疑点追溯源头的管理方式,但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政策过于陈旧,税务人员执法缺乏有效法律文件支撑,已不能适应信息化背景下的增值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对“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80万元以下”的规定失去意义,已无从发挥对高风险新办商贸企业加强监管的作用。

(二)数据资源缺乏协同共享

数据资源大都以分割、条块的形式各自存储,应用上也仅仅局限于某一领域或区域内,距离数据资源共享共联、高效运用的目标还有差距。

1.内部合力尚未形成。实名制办税数据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申领环节办税服务厅、基层税务部门之间信息传递配套制度缺失,极易成为短时间内虚假注册公司、顶量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集中进行开具并迅速走逃的盲区。

2.部门之间联动不足。对于税务部门移交的虚开案件,受数据壁垒、力量不足等条件限制,公安部门很难及时对涉税虚开案件开展侦查,查处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3.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与真实交易脱节。目前,税务机关缺乏有效手段针对纳税人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管,无真实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购销业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凭空虚开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信息系统无法形成合力

税务信息系统软件众多,过多的信息系统造成信息碎片化,尚不能进行有效整合。

1.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数据相对滞后,无法快速、准确实现精准打击。例如,有的纳税人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中小规模按季申报不比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信息的漏洞,大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进行虚假申报,在税务机关发现前走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2.信息系统之间关联不够,无法全面分析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比如,目前防伪税控开票软件并不校验开票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网上办税平台和金税三期系统的税种核定信息校验,致使错误申报进入到核心征管,产生疑点信息。

3.资源整合不够,数据分析结果指向性不明。囿于税务系统层级管理模式,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数据分析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基层税源管理分局,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等业务在县局的一分局受理,缺少直接传递信息的机制,分局的税源管理措施明显滞后,而且税源管理分局只能查到本辖区内纳税人的信息,不利于对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研判和应对。

三、强化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防控的建议

针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优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顶层设计,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发挥制度整体效能。

1.加快增值税立法。统筹考虑立法的需求力、纳税人和国家财政的承受力、社会的公信力和增值税的征管力,提升相关法规、政策位阶,标定税务稽查部门与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之间的壁垒界限,捋清各自执法依据,为各级部门提供具体而明确的工作指导,进而更好的发挥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快速监管体系的作用。

2.完善增值税制度。尽快实现与国际增值税税制接轨,进一步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不断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扭曲性,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同时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法规,及时堵塞涉票风险漏洞。

3.及时更新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对一些陈旧的文件规范要及时清理,对于不适应当今大数据潮流下的文件规范及时进行作废,对目前“宽进严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现状提供一些法律文件支撑,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相关规范,使基层分局对一些“疑点企业”的管理有据可循。

(二)统筹风险防控,实现协调联动

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统筹兼顾、协调联动,才能实现优势互补。

1.推行一体化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协作模式。按照事后分析应对向加强事中事前管理转移的思路,全面审视、整合各环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将基础风险管理渗透至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数据采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反馈考核”闭环管理和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相互衔接的管理链条。

2.建立信息数据良性互动机制。整合公安、质检、公证等各部门资源,搭建综合税务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关于纳税主体有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动态管理。创建“互联网+风险管理”监控平台,打造全国联网的税收征管体系,盘活、整合全国的税收记录,打破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降低犯罪主体跨区域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能性。

3.建立“区块链 + 增值税普通发票”全流程管理。区块链自身完整、不可篡改、多方参与和监督的特性与增值税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多用户、多环节、链条完整等特点高度契合。构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块链,形成不可篡改、可追溯、可查阅的分布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与真实的交易记录挂钩,可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到该笔交易的商业背景和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使单个主体无法篡改交易记录,保证了交易记录的准确性,有效防止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形成良性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环境。

(三)运用数据思维,发挥管理效能

运用全新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见微知著,精准发力,提升管理效能。

1.模板化管理,全面采集风险信息。着眼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风险漏洞,归纳总结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中的风险点,形成包括基础管理事项、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监控、经营异常监控等内容的风险管理模板。

2.智能化识别,科学锁定风险疑点。动态归集风险纳税人信息,完善包括各类违法企业、人员、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在内的风险特征信息库,对所有纳税人实现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筛查。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实际,分行业、区域归集打击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积累的经验及各类涉案信息,从中总结出共性的且易发、多发、频发的税收风险点,针对每个行业、每种欺诈行为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和模型,自动识别和筛选出潜在风险最大的纳税人和涉税行为。

3.精准化应对,分级分类防控风险。梳理整合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各系统功能,将分散于防伪税控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电子底账系统等各应用系统的数据,按照分析模型的需要进行数据抽取,通过模板设定的公式进行比对、分析,筛选出疑点纳税人,进而形成疑点数据清单,实现精准化的分类分级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控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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