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未交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4.11.20 13:37 阅读:

企业年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在下年度还能转回至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吗?

企业年末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万,本年年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将未交增值税5万转入了销项,转入后进项仍大于销项这样以来就不用交增值税了。但是我觉得这样做法不对,增值税已经计算好的上年度的未交增值税不应该跟本年的再混为一谈,虽然说未交增值税就是因为销项大大于进项产生的,而本年正好又进项大于了销项。

解答:

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即,对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月度终了

(1)当月预缴多的: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当月应交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次月申报缴纳的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正确的会计处理情况下,“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不会相互冲销的。

您企业前期的会计处理应该有差错,建议检查并找出,然后按照正确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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