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示信息查询

更新时间: 2024.11.07 19:57 阅读:

今天通报会的信息量,小伙伴们还满意么?

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的问题,来了解一下吧~

Q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省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的基本情况,企业年报信息在信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公示年报信息,企业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等规定,把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推进措施,注重宣传培训,积极推动年报公示工作有序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社会认可度和社会知晓度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公示年报信息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从历年的年报工作情况看,全省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2.57%,2014年度为91.81%,2015年度为91.04%,分别位居全国第4位、第5位和第10位,均超过全国的平均企业年报公示率,也均超过了改革前的我省企业年检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也保持了较高水平。

企业年报信息是企业公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自身来讲,企业年报信息是企业不断积累自身良好信用的基础,也是向全社会公示企业运行“成绩单”的良好时机。同时,通过信息公示,也倒逼企业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示相关信息。从社会角度讲,企业公示年报信息,由原来接受工商部门监督变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市场交易的角度讲,交易伙伴可以通过年报公示信息,评判对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信用状况,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

通过公示系统按时公示年报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不按时公示年报信息、或者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将被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而将会面临全社会的信用约束。目前,今年的全省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到最后关键时刻,离6月30日法定年报结束日期还有30多天的时间,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进一步提醒目前尚未年报的企业,请尽快填报年报信息,避免因年报高峰造成的网络堵塞或因企业主观过失而影响了年报工作的正常进行,给企业的信誉乃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的影响。

Q

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与传统的监管方式相比有什么优势?信用监管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实际作用如何?

答:为适应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相对于传统的监管方式,信用监管是对传统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的重大变革,可以说是“颠覆性”的改革。一是惩戒力度更大。由过去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内对失信当事人的某一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变为现在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内对某一特定违法行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将这种失信行为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改变了过去“一罚了之”、“信息孤岛”和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二是惩戒范围更广。根据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和协同监管备忘录,目前已有37个职能部门对工商领域的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食品药品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三是惩戒措施更多。包括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银行信贷、招标投标、企业上市、税收征管等等,这些惩戒措施和办法,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的影响力、震慑力会越来越大。

可以说,信用监管是治理社会顽疾的良药,彻底改变了过去企业不怕罚款,失信违法成本低的局面。通过公示系统,实施信用约束,初步构建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从我省具体实施情况看,目前被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受到其他部门限制或约束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些失信企业已经在贷款融资、公司上市、评选劳模、出国签证、工程招投标、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诸多方面受到了限制和约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及列入原因等具体情况,各位媒体记者可以随时登录公示系统(山东)进行查询。应该说,惩戒范围、惩戒力度远远超过改革预期。

Q

2017年,通过对公示系统(山东)社会公众门户的优化完善,将为社会公众在信息查询和信息需求等方面提供哪些更加便利的用户体验?

答:社会监督是信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监管本身就是社会共治。今年,我省公示系统将按照工商总局提出的“三个更加”(即努力打造应用更加丰富便捷、信息更加全面准确、运行更加稳定高效)的要求,继续优化社会公众门户,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统一公示查询模式。目前工商总局和各地方局之间,在公示查询结果环节还存在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对公示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工商总局将组织各地方局实施全国统一的公示查询模式建设,以尽快实现总局与各地方局查询结果的一致。二是优化查询功能。在现有公示系统检索条件的基础上,实现按照行业、经营范围、地址等多维度的高级检索;利用全文检索技术实现信息公示内容全文检索功能,以及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分类检索。在模糊搜索的同时提供快速提示。三是公示信息订阅功能。增加社会用户注册管理、消息管理、信息订阅、信息推送等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关注与订阅服务,实现关键信息的推送与业务提醒,也为社会用户登录后提供相应的个性化订阅定制服务。四是信息异议的网上受理功能。通过统一入口接收各类用户对企业公示信息中有错误、虚假或疑问的信息异议,实现企业公示网上举报、公示信息网上疑问、企业公示信息网上纠错。五是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填报移动应用功能。根据目前个体户填报年报的实际需求,配合工商总局开发公示系统移动端个体户年报填报功能,进一步提高个体户年报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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