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址两个营业执照

更新时间: 2024.11.24 21:32 阅读:

在公司的注册以及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分离的情况。其原因可能是公司规模的扩张,也可能是原地址拆迁等。不管原因如何,创业者关心的是究竟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实行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分离,该如何解决?本节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也就是说,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就是办公地址。工商局对公司进行检查时,就是以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为依据的。除此之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由此看来,公司的注册地不能与办公地址分离。

事实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的经营场所并没有数量上的限制。因此,如果出现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与办公地址分离的情况,那么,企业负责人及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对新的办公地址进行登记注册即可。具体来说,企业负责人有两个可供选择的途径。第一,变更工商登记,将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第二,设立分公司,即将经营所在地业务设立为分公司。

因此,当创业者在登记注册公司后,又发现了更合适的公司经营地址时,创业者可以放心地将公司迁移到新的办公地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新的登记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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