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
2024.11.22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流转税,在企业中的税负中占比可以说非常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以甲公司为例来提出一些纳税筹划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更好的建议,也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一: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我们知道,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者在计税方式及税率上有所区别,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身份来纳税。
先看结果,如果企业的毛利率低于23.08%,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比小规模纳税人低,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就比较有利,反之则选择小规模比较有利
举例:假设甲公司增值税税率13%, 1月份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300万,
情形一:如果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采购货物发票230.76万,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300*3%=9万
情形二:如果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采购货物专票不含税230.76万,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正好=(300-230.76)*13%=9万,此时企业毛利率=23.08%,税负率达到和一般纳税人的临界点;
如果本月取得采购货物专票发票250万,毛利率为16.67%,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300-250)*13%=6.5万
如果本月取得采购货物专票发票220万,毛利率为26.67%,则本月应缴纳增值税=(300-220)*13%=10.4万
由此我们在选择纳税人的身份的时候,可以先测算一下自己的毛利大概在什么范围,就可以知道哪种方式对自己最为有利啦
二:可抵扣税额占销项税额的比重
先看结论:如果可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76.9%,那么一般纳税人身份就比较有利,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比较有利
举例:甲公司1月份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300万,则本月销项税额为39万,如果取得的可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正好等于30万,那么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需要交纳的增值税都是9万元;
如果甲公司取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万,那作为一般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39-35=4万,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纳的增值税=9万,此时选择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省5万的税金
另外我们需要考虑的还有合作供应商的性质,如果合作的供应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财务核算不是很健全,短期内也不会有太大变动,那只能取得3%的进项发票,可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比较少了,如果甲公司也暂时不想做大做强,那么这种情况就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比较有利
三:考虑企业净利润的筹划
有的时候,我们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的价格可能不一样。
举例:甲公司从A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不含税金额是110万,从B一般纳税人处进货不含税金额是120万,这批货对应的不含税销售价格是150万。
情形一:从A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需交纳增值税=150*13%-110*3%=16.2万
交纳增值税附加税=16.2*12%=2.43万
交纳企业所得税=(150-110-2.43)*25%=9.39万
净利润=150-110-2.43-9.39=28.18万
情形二:从B一般纳税人处进货,需交纳增值税=(150-120)*13%=3.9万
交纳增值税附加税=3.9*12%=0.47万
交纳企业所得税=(150-120-0.47)*25%=7.38万
净利润=150-120-0.47-7.38=22.15万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交的税比较高,但是企业的净利润更高,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四: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通过合同安排延迟纳税,充分利用时间价值
我们知道,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举例:甲公司发生一笔300万的销售业务,验收后收款。如果企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合同,则当月就要全部计算销售额,但是如果合同约定采用赊销或者分期收款方式,则可以延长纳税时间,充分利用时间价值
五:业务剥离
像西部地区等很多地方缺乏税收来源,于是地方实行一种注册式招商——政策园区经济招商,吸引外地企业投资,促进地方税收,地方把财政收入部分奖励给企业,从而实现政企共赢。
情形一:如果甲企业的采购业务很难取得正规的抵扣发票,我们可以在税收优惠政策地成立一个企业,由该企业负责所有的采购业务 ,再销售给甲公司。
情形二:如果是甲公司的销售端毛利太高,则可以在有政策的地方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负责毛利高的销售业务,可以取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六:混合销售方式下的纳税筹划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应税服务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方式的交税方法是这样的,如果是以卖货为主,则按销售货物交纳增值税,如果是以提供服务为主,则按照销售服务交纳增值税。
那么为了避免应税服务根据销售货物来纳税,我们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服务公司,单独核算应税服务业务
情形一: 甲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销售及安装空调的合同,销售及安装服务总价是10万,假设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0.5万,则甲公司需要交纳的增值税=10*13%-0.5=0.8万
情形二:甲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销售空调的合同,销售总价是7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5万,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项安装空调服务的合同,价格为3万,则一共需要交纳的增值税=7*13%-0.5+3*6%=0.59万,相比情形一节约了0.21万
七:包装物租金及押金的纳税筹划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是要计入销售额的,
而对于包装物押金,如果未逾期且收取时间不超过1年,不作为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如果逾期了,且收取时间超过1年,则作为价外费用需要计入销售额
举例: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1.1月份销售机器10台,每台价格10万,进项金额5万/台,每台包装物租金1万。问甲公司该如何做纳税筹划?
由于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计入销售额,则1月份应交纳增值税=100*13%+10/1.13*13%-50*13%=7.65万
1.假如将租金变为押金,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收回且不超过12个月,则押金不需要交纳增值税,1月份应交增值税=100*13%-50*13%=6.5万。
2.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收回且超过12个月,在2022.02月才收回,
则2021.1月份交增值税=100*13%-50*13%=6.5万
2022.02月交增值税=10/1.13*13%=1.15
虽然筹划后和筹划前的纳税金额一样,但是延长了纳税时间,充分利用了货币时间价值。八: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关键是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尽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为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务人员的专业性,不管是老板还是财务人员,都要及时的提升自己的专业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
2024.11.22感谢您关注“度巴DOBA”,欢迎转发!度巴抖音号:“dobafw”。金税四期上线后,实现了“银行、工商、社保、税务、股东”五合一的监控,对于流转税中的重头戏增值税而言,如何做到合理地节税呢?一、增值税
2024.11.22增值税是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必须缴纳的。然而,许多企业在面对增值税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者不充分利用税收筹划方法,导致缴税费用过高或者不必要的税务纠纷。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2024.11.22长江物流公司与八十多位个体货车车主签订《车辆挂靠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挂靠方个体车主将自有货车以被挂靠方长江物流公司名义登记上户,领取经营相关牌照。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个体车主以次长江物流公司名义经营,
2024.11.22增值税作为链条税,上家缴纳,下家抵扣,因为涉及到受票方的利益,所以相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筹划的难度更大一些。我就曾经遇到一家企业,准备关停业务把设备处置掉,要缴纳的增值税较多,老板想要筹划一下。最终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