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企业查询

更新时间: 2024.11.08 13:19 阅读:

有的企业主在香港注册公司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运营这家香港公司,既不注销也不转让,采取的是放任不管的方式。但是通惠管理顾问提醒您,这样的放任不管,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很有可能违反香港对于香港公司的管理条例。轻则导致罚款,重则会影响出入境甚至追究刑责。

那对于不想继续持有的香港公司应该怎么办呢?通惠管理顾问为您详细讲解应该如何处理不想要的香港公司:

首选的方案便是注销该香港公司。要注销一家香港公司,首先要准备董事决议书,同意注销香港公司,并填写NDR1文件。然后向香港公司注册署申请撤销注册,香港注册署会在两次公示无反对后,批准撤销该公司的注册,自此该香港公司正式结业。但原公司持有人必须在结业日期起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处发出书面通知(若没有及时递交通知,将被判罚5000港币及1年监禁)。

要注销香港公司,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截至申请注销之日,该香港公司已有3个月或以上没有任何营业活动;

没有任何未办结的法律程序(即不属于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公司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该公司;

没有任何未偿还的款项,包括税费及其他行政性收费(包括商业登记证费用及周年申报的逾期罚款);

必须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书面通知书》(这就要求公司没有任何未报的税务,未缴清的税务,未回复的查询文件等);

通惠管理顾问提示您,通常注销一家香港公司,约需要6个月时间办结所有程序。

由于注销一家香港公司涉及的业务较多、流程繁杂,通惠管理顾问建议您应提前准备好各项文件,同时应留意香港公司是否有未缴纳的政府相关税费,以防注销不成功而导致浪费时间和资源。通惠管理顾问植根香港,有十余年的香港公司服务经验,能为您提供香港公司自成立至注销的全流程商业服务,若您有任何香港公司管理疑问,均可以向通惠管理顾问的商务经理询问,我们必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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