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拉黑后的影响

更新时间: 2024.11.07 00:28 阅读:

不得不说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非常的及时。

但是大多数人只是看了通知,没有看记者问答。

本次记者问答,监管层直接对银行提出了下列要求:

一是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

二是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四是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要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五是加强贷中贷后管理。要严格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要和借款人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要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是加强银行内部管理。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制度,强化内部问责,加强经营用途贷款监测分析和员工异常行为监控。

七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

这段记者问答其实非常的精准并且及时,这是对银行政策制定者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可以这么说,大家能想到的,监管层都能想到,只是从来都没有去明确落实,没想到大家折腾的太厉害了,不得不明确说出来。

话音刚落,就有银行紧急通知了,文件还没出台,就已经先飞鸽传书。

自持营业执照不满6个月将堵死很多人办理经营贷的路径,更关键的是抵押房产购入时间不满3个月的更是对借助杠杆炒房的一记重拳,这是真正的精准打击。

更准确的说法是“贷款关联人3个月内取得的房产”,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都是和房产局系统联网的,3个月内取得的抵押物系统都能筛查到,那么即使是通过传说中的“婚配”购入的房产也是不行的,因为婚配的行为在系统里非常像交易。直白的说同一套抵押物,3个月内产证名字只可以减,不能新增。

从土拍的“双限”到银行限制的“双新”,感觉调控的思维完全变了。限售限贷仍然无法限制住炒房的情况下,政府摊牌了!不让少数人玩资金游戏了,别以为政府不懂,卡住钱,就是卡住了买房游戏的独木桥。

从严查首付款来源到限制抵押经营贷以及按揭贷款,无一不是卡住钱!毕竟有钱才能买房,没钱也就不想了!

四月的政策看吧,调控应该会更严,金融调控了,楼市可能要接力了!尤其是南京,毕竟龙湖已经快超过36小时没消息了,没有事儿可能就是大事儿!

屏住呼吸,静观其变!

•••展开全文
标签: 暂无
没解决问题?查阅“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