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你是否有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过疑惑?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面小编带大家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吧~~一、 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1. 纳税
2024.11.2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定义:
1、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 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开始施行。
3、纳税人不动产转让业务涉及税种:
二、纳税义务人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A、土地使用权 出让。
B、土地使用权 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C、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三、征税范围:6 项
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互换方式)。(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3、房屋买卖 (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A、以 作价投资(入股)、 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 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
B、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C、以 划转、奖励等没有价格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或房屋赠与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
D、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买房人应首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并按买价缴纳契税。
4、房屋赠与
1、房屋的受赠人原则上要按规定缴纳契税。赠与方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承受方缴纳契税。
2、区分赠与和继承:
A、各种赠与不动产行为都是契税征税范围, 受赠方缴纳契税。
B、继承要加以区分:
a、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不征收契税;
b、《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c、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 承受方缴纳契税。
5、房屋互换
房屋 等价互换不交契税。
6、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A、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B、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
C、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例1:下列行为中,需要缴纳契税的有(BCD)。
A.等价交换房屋
B.中奖取得房产
C.买房拆料
D.抵债房屋
例2:下列房产转让的情形中,产权承受方免予缴纳契税的是(C)。
A.将房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
B.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C.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D.以偿还债务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抛砖引玉!点赞、关注、转发、交流!
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你是否有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过疑惑?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面小编带大家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吧~~一、 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1. 纳税
2024.11.21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实际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同项目和销售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何不同?针对这个问题,今天给大家分析几种常见且容易混淆的情形,相信通过该篇文章,您会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更好
2024.11.22一、营改增劳务:1、一般规定:劳务已经开始并取得销售款项(劳务过程中或完成后收到)、劳务已经开始并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合同约定日、劳务完成日)、开具发票3者孰先原则。 注释:如果合同约定了付款日,不论
2024.11.2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里的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2024.11.21A公司从是一家从事古建筑物修缮的企业,2022年10月A公司与B公司签定一份修缮合同,合同总金额5000万元,合同约定如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修缮费,该古建筑残骸处置权归属A公司,A公司有权变卖全部残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