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办理中可以营业吗

更新时间: 2024.11.23 07:30 阅读: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数量,而且很多地区的工商部门还鼓励“一人多照”。根据无禁则行原则,是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只不过同一经营场所上不能办理多个工商营业执照,并且执照上的名称是不能重复的。但是,如果个人注册公司执照达到了5个以上,就需要到注册地址所在的政务服务中心核对操作,当然如果你是为了扩大业务范围,使用不同公司和客户谈业务,正常经营、正常操作税务申报,注册多个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最好是分次办理,因为如果你是一次性注册多个营业执照的话,工商税务监控会变得更加严格,此外,如果任何一家公司出现问题,其他的公司也会受到连带风险。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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