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19 17:53 阅读: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图1)

当您的纸质版损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毁后,申请补领时,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可以参照本服务指南,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一、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发布的适用范围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发布的途径 可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发布的办理流程

1.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登陆;

2.点击填写联络员信息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

3.进入“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模块,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

4.点击保存并公示。

四、温馨提示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填报。

2.在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时,登记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报刊发布作废声明公告,也不需要申请人打印免费公示的“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1小时后,即可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4.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的,请先填写《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者或者经营者签字,其中,企业需加盖印章,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操作流程图解

1、在网页中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安徽”。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图2)

2、登录需要公示的企业账号。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图3)

3、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图4)

4、点击“添加”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保存并公示”。

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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