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

更新时间: 2024.11.08 11:04 阅读:

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最突出的亮点就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经营者。据统计,《条例》实施首月,全市累计发放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67张。

以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只允许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变更,而家庭成员之外则需要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设立登记和相关许可证,既不能沿用原来的名称,还要重新办理公章、税务、银行开户等手续。有的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一旦不能继续经营转让给他人,这些无形资产就将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成本,不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

《条例》施行后,个体工商户想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实现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与此同时,《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也提出明确要求,即: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不含继承、家庭成员内部变更主要经营者的情形)“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11月底

大连市拥有个体工商户54.6万户,在第三产业中占比近九成,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已成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经营者变更?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登录辽宁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根据提示录入拟变更信息并提交审核即可。

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3.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来源: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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