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营业执照办理

更新时间: 2024.09.17 05:05 阅读: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快件业务量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快递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快递营业执照办理(图1)

快递营业执照办理(图2)

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条例》明确,经营快递业务应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由邮政管理部门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快递营业执照办理(图3)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

《条例》明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企业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等

情节严重或被吊销许可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上述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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