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公示

更新时间: 2024.12.03 12:36 阅读:

一、营业执照吊销的概念

营业执照吊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经济主体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它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正常营业,如果继续营业则是违法行为。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原因:

1、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2、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市场主体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5、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超范围经营。

6、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7、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手续。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总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因种种因素未能按时参加年检,他们中有的是因经营管理不善,已歇业,但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有的是因司法行为未了结而造成不能年检;也有少数出于不良企图,恶意逃避年检监管。监管实践表明,最大量的还是因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错过了年检截止时间造成的。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实践掌握的标准是,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8、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注销的概念

营业执照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经过原登记机关主动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它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分立解散,被其他公司收购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注销。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公示,由登记机关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三、两者的区别

(一)执法程序不同

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放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止。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二)法律后果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虽然不能经营,但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吊销营业执照时,仍要求企业履行注销手续。

被吊销就相当于公司被关进了“小黑屋”,吊销执照后各类监管、惩戒措施还是生效的,而且更加严格。如果不处理,只能越拖越重,导致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吊销营业执照不等于公司“消灭”,而注销却意味着公司“消灭”。

因此,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并通过不再进行年检的办法,等待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能必然导致公司被“消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弃之不管”,不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这是错误的。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对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影响

不注销放着不管的话公司会被录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那么企业异常名录会有哪些危害呢?

1、工商异常: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限制出入境:法定代表人、股东将无法出国。

3、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

4、法定代表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

5、法定代表人、股东将无法贷款,不能办信用卡。

(四)股东责任承担不同

在正常的法定程序下,企业经过清算、最终注销,股东以自己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公司债务,未经清算就将公司注销,这种情况下全体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因不履行清算义务而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被吊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清算,则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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