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更新时间: 2024.11.08 05:56 阅读:

个体工商户注销时,根据这三个情况区别对待: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非正常户、已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户。

1、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2、非正常户

非正常户就是未按期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更改后,逾期不改。且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也查无下落的“牛逼纳税人”。

不要觉得被认定了非正常户就可以自动注销了!

若非正常户了,需要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解除非正常户,然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注销登记。

解除非正常户的步骤如下:

(1)提供情况说明;

(2)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

3、已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户

先说说“两证整合”的正解: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指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分别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一码),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流程:先在国税或地税办理《清税证明》,再可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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