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注销流程

更新时间: 2024.11.20 20:13 阅读:

事项名称

企业注销跨部门全流程一网通办

适用范围

临沂市

事项内容

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印章缴销、税务注销(清税申报)、社保医保注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撤销。

受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注销综合办理区

决定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商业银行和印章刻制服务单位

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申请注销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印章缴销、税务注销(清税申报)、社保医保注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银行账户撤销。

申请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可出示“电子身份证”免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方式

1.线上全程电子化登记;

2.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注销专区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企业注销专区前台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受理审查;通过临沂市企业注销跨部门全流程“一网通办”信息共享系统向各相关部门分发注销数据。

3.审核

企业开办专区后台审批人员分类审批,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即时办结相关业务,将办理结果送达统一出件窗口。

4.出具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统一出件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清税证明》《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结果送达

1.申请对象窗口现场领取;

2.邮递方式送达。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注销综合办理区窗口;

2.电话咨询

0539-8771992;

3.网上咨询

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咨询

sxzspfwjsczrk@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http://lyzwfw.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可乘坐公交车:K11路、K31路、K80路、K81路、K85路、K87路公交路线,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

2.电话查询:0539-8771992;

3.网络查询:http://218.57.139.23:10010/psout/

企业注销跨部门全流程一网通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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