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韩国注册公司

更新时间: 2024.10.03 22:43 阅读:

1.任何在韩国使用或打算使用该商标的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在韩国没有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只要其所在国与韩国签订相关协议、条约或与韩国属于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2.商标的最早申请人有权注册。如果在相同或相似或相似的情况下使用两个或更多

商品/服务中相同/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且申请人无法达成协议或协商一致的,由知识产权局抽签确定商标注册申请人。

1.韩国知识产权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

2.提交申请所需的文件:

(1)申请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

(2)委托书(如指定代理人,可简单签字,无需公证认证;在韩国没有住所或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必须指定代理人);

(3)10个商标图案(3)cm×3cm到7cm×7cm尺寸);需要提供三维商标的立体视图或照片;

(4)如需要优先权,需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

3.商品/服务项目的名称应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服务国际分类》使用通用的具体标准名称。一个应用程序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类别的商品/服务。

4.韩语是官方语言。

5.商标申请的正式审查分为正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正式审查是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案、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授予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实质性审查是指对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优先权利发生冲突的审查。经实质性审查合格后,知识产权局将对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发出批准通知书;经批准的商标将发布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如果在30天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被注册。届时,商标申请人在支付注册费后可以获得商标注册证。

如果韩国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1.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商标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需要修改指定商品,或者与先前注册/申请的商标构成相似的,将发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应当自拒绝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书面答复知识产权局;有特殊情况或者理由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答复。商标申请审查员可以发出一次或两次拒绝通知,并要求申请人答复;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修改后的货物不能被审查员接受,或者申请人的答复最终不能说服审查员放弃引用的在先商标,知识产权局最终将驳回此类商标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员的拒绝通知,无故逾期答复或者拒绝答复的,视为放弃商标申请。

2.对于知识产权局的拒绝通知,申请人可以首先以书面答复的形式争论,或同意官方的审查意见,如根据官方要求删除或修改商品;或争论商标近似问题,努力说服官员接受商标注册申请。

3.申请人对书面争议无法克服的正式拒绝通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拒绝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委员会申请复审。未在30天内提交复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60天,但必须支付延期费。

4.申请人对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委员会的复审裁决不服的,可以向韩国专利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对专利法院的判决不满意,你也可以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外国人在韩国注册公司(图1)

外国人在韩国注册公司(图2)

外国人在韩国注册公司(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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