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

更新时间: 2024.10.04 08:44 阅读:

现在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认缴制了,我现在想开个广告公司,是不是注册资本金填的高一点好?

注册资本金自然会直观的反映出公司的实力,进而让投资人提高对公司的信任,但是其中的风险一定不能忽视。

首先,注册之本金与股东的债务风险是挂钩的,比如有一家公司,在注册的时候填上了个1000万,但实际,用于公司运行的只有50万,后来公司经营不当,欠了很多钱远远超过了50万,欠了钱就还需要把未实缴的那950万拿出来替公司偿还债务的。

第二点,在多人投资的企业里,很多股东会将未实缴的资本金很快挪走,进而引发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挪用资金罪多种情况出现。

最后,现在互联网科技这么发达,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并不是秘密,认缴还是实缴,大家一查就知道了。

那我的注册资本金填多少合适呢?

新成立的公司,其实是面对更多的风险和意外状况的,所以还是建议如实填写注册资本金,如果想要追求实力或者真的有发展需求,可以在后期步入正轨后逐步增加注册资本。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行业都有不同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大家在填写的时候可以去企业信用网上多做功课,参考同行业注册资本金。

下面是我国相关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补充《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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