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还能起诉吗

更新时间: 2024.09.19 17:46 阅读:

打官司,当公司作为被告时,有时会遇到公司注销了的情形。有些人可能会想公司都注销了,那我这是不是也不能告公司了,只能自认倒霉了,其实不然。当你告的公司一旦被注销,它就丧失了法人资格,就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自然也就不能将其列为被告了。既然不能告公司,那还能怎么办呢?

首先,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不存在了,并不代表谁都不能告,自己的钱也要不回来了。这时候要改变诉讼策略,可以查询该公司的内档,看看该公司的性质,股东都有谁,有没有实缴出资,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公司等。

其次,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责任呢?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形股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1、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2、清算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3、股东出资不足、虚假出资的。当你起诉的这个公司已经注销了,并且是在没有依法清算的前提下注销的,那么你就可以直接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如果公司是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的,在注销时有股东签订了承担公司债务的承诺书,那么同样也可以起诉该股东。

综上,尽管公司注销了,并不代表公司的债务就消了,根据情况,是可以起诉股东的‬。

论德行,法天下,论法律师给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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