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其他应收款

更新时间: 2024.11.08 10:23 阅读:

答:不交个税,交企业所得税.公司注销时,要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金额计算清算所得,即(资产-负债)的金额大于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应收账款属于资产,要计入资产项下计算清算所得.如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向税务机关做专项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

公司怎样注销及它的费用?

登报,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登报三次.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注销国,地税,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注销印章,注销的费用不仅需要代办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还要清算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

公司注销时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资料,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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