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4.11.07 06:24 阅读:

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许多人计算成本后直接放弃,导致公司被吊销,但是公司被吊销后,就可以放任不管吗?

今天和大家聊下公司注销和公司吊销的不同点以及公司不注销会产生的后果:

一、公司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司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

公司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

2、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公司吊销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被吊销的公司,在依法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虽然不得开展经营业务,但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3、发生方式不同

公司注销是合法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路径,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

发生流程一般为: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银行注销等。

公司吊销属于工商的行政处罚行为,一般公司或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公司不年检,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报税,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同样会导致被吊销。

二、公司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1、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2、国家对于不注销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1)行政处罚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操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3)法人代表黑名单

1)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2)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因此,为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司注销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可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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