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更新时间: 2024.11.07 01:24 阅读: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正)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分公司注销提交材料:

1.分公司、非法 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注销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贵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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