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 2024.10.04 02:29 阅读:

樱桃普法小常识:

(公司系列之——股东资格3)

案例:樱樱以自己持股100%的形式设立了桃桃一人有限公司,其后想要以桃桃有限公司作为全资股东,再次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樱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曰:不符合。

解读: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可知,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如果该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法人时(非自然人),则该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再次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且除以上关于自然人的情形,法人可以同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公司。

法律链接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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