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空壳公司会判刑吗

更新时间: 2024.09.20 11:43 阅读:

注册空壳公司会判刑吗?我们来看下面例子

案例一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对被告人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安徽籍商人王某(已判刑)自2004年起,一直在益阳市资阳区从事白酒销售代理,并与益阳市资阳区国税局原局长吴某(已判刑)结识。2014年初,为了牟取私利,王某同被告人徐某商量,二人通过招商引资在益阳市资阳区注册空壳医药公司,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王某负责“协调关系”,被告人徐某负责对外联系开票。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被告人徐某和王某通过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下游企业收取开票金额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再从税务部门领取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从上游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抵扣的方式,用注册的十家医药有限公司名义,向购票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943份,涉税金额1587余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449余万元,二人从中获利27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为了非法获利,伙同他人注册空壳医药公司,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二

新华社广州10月30日电(记者毛一竹)注册成立22家空壳公司,骗领创业补贴等共计220余万元。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通报,主犯黄某红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通报,2015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黄某红先后纠集其他4名被告人到其成立的无名“公司”中,并找来另外4名被告人等充当法定代表人。9名被告人中,有的负责办理空壳公司的注册登记、虚报员工缴纳社保,有的负责申报骗取补贴。有的被告人把自己的身份资料以及介绍他人提供的身份资料给黄某红注册空壳公司用以骗取补贴。在此期间,先后注册了室内设计装饰部、广告服务部、信息技术服务部等22家空壳公司,通过虚构空壳公司员工资料等手段,骗领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招工岗位补贴等国家相关政策性补贴,共计220余万元。

2019年6月,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在对国家和广东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发现存在部分企业涉嫌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立案侦查,同年11月,9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红等9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因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责令9名被告人限期退赔被害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全部经济损失,按各自涉案金额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来源: 新华社

以上两个案例说明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骗政府补贴是会被以诈骗罪判刑,其实只要不干违法的事只要按时零申报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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